2006/08/15

知道不知道

剛讀過尖東公關 鬍鬚人談偷食,讓我想起一件小事。

有一天,有同事言之鑿鑿的對好友說,撞見她室友的男友「吃散餐」。事實上,這消息也不是新聞,在朋友圈內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好友聽了,正猶豫該不該告訴室 友。說了,擔心好姊妹會傷心;不說,又像成了幫兇瞞騙著她。每個人、每件事、每個情況都不盡相同,我也不清楚她跟室友的交情和她室友跟男友的關係,所以當 時我只能說:如果是我,我不會跟她講。

感情事,容不得外人多言。最清楚最明白的只有當中的主角。既然是「吃散餐」,那似乎不牽涉感情瓜葛,也不會動搖到女方的地位。如果女方並不知道男方有這個 習慣,而他們看上去仍然是好好的一對,那倒也沒必要節外生枝。讓女方繼續幸福下去不好嗎?假如女方裝作不知,或逃避知道,那就更不必道破了。兩個相愛的人 走在一起好幾年,難道中間夾雜了其他人,還會感覺不到嗎?既然她選擇「隻眼開隻眼閉」,覺得默許或逃避可以維繫這段感情,何必強要她去面對?

若然我是女主角,已經不再愛男方,那我會想知道詳情,因為這也許是很有用的籌碼,或離開的理由。但如果我很愛很愛他,即使得悉真相,也只會給他找藉口,絕不願主動揭穿。我寧願躲在我們一起編的童話裡,幸福快樂的活下去,直到永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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