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媽給你喝符水,你準會拒絕並嫌她老土迷信,但如果她沒說那是符水呢?她明明出於為你好的心嘛。個人來說我並不介意喝符水(當然要看是誰開的符誰給的
水,一定要是我信任的人)。符水就象徵意義上,就是加持過的水,或供過佛的水,或祈過禱的水。那種道士燒符化到水裡不過是畫蛇添足的實物形象化,是為下
等。
然而,愛,也要尊重。明明對方是基督徒,你偏要偷偷給他喝符水;明明對方生前是拜神的,你又偏偏要給他請牧師神父辦耶教喪禮;雖說是為對方好,想對方進天
堂,但他真的想嗎?他想要的你不給,他最痛恨的你就在他毫不知情、毫無反抗力之下強加。不談權力鬥爭,就當只有愛。愈是親近,愈是愛,卻愈是忘了尊重。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帶他認識遇見你所以為的好,就讓他自己選擇吧。即使父母,也不擁有孩子;即使孩子,也有個人意願,也要學習為自己的決定承擔後果。不勉強,無條件完完全全接受那個獨一無二的他,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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