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4

人權

課上,同學說起愛滋病蔓延之速之廣,實為政治因素所害,言辭甚為憤慨。同學本身是執業西醫,後習氣功與能量治療,又活躍於另類醫學研究。他從醫學角度講, 愛滋病的傳播原來並不難控制,只需在發現初期,將所有染病者隔離治療即可。但由於檢測愛滋病患或帶菌著需抽血,當時的同性戀團體極力反對強制驗血,怕被揭 發同性戀者身份而遭社會大眾歧視,為政者又肯妥協(或為著爭取選票而同意?)結果病就越傳越遠,受害人也越多。

除了政治因素,人權亦是其中反對強制驗血的一大理由。問題是:到底是人的原則重要,還是性命(包括自己和其他人)重要?另一方面,當日為了尊重人權而否決 強制驗血,結果卻是讓愛滋病傳得一發不可收拾,証明不少患者和帶菌者都不負責任的繼續放縱(因為性接觸是主要傳播渠道),甚至後來發現有患疑患者或帶菌者 以捐血去測試自己是否帶病,那就是為了維護一小撮人的人權而犧牲更多人免於受傳染的權利。

原則上,人權不能以受影響人數多寡去評論,因為人權就是人權,但享受人權保護的前提,是個人對社會和他人的責任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