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改編。剛大學畢業的Chris,把所有積蓄捐贈慈善機構,僅帶著背包和露營裝備出發,踏上荒野之旅。毁掉所有証件,改個新名字,連家人亦無法聯絡
得上,從此跟以往一刀兩斷,以擁有肉體和身份自由的新生命體驗理想的生活。他認為金錢和權力都是無謂的社會產物,只有遠離人性的虛偽和物慾,在荒野裡經歷
與大自然共生的自給自足,才能對生命作最完全的淨化,解放靈魂達至終極的自由。片中除了他在荒野間的生活,亦記下他在往阿拉斯加(Alaska)途中遇上
的人和事,由年輕的浪遊男女到大情大性的中年男到高呼愛與自由的嬉皮士到孤獨的花甲翁,各有不同的背景經歷和對生命的理念,但都跟他以真心相交。
出走,或多或少都是大部份人有過的念頭。但果真能捨棄既有的家庭及人際關係和所擁有的物質生活,畢竟只是小數。要完全超脫於名、利、權力、物慾,並非凡人
可看破,感情關係亦往往與自私、佔有、權力扯上關係。也許有人認為主角的想法太偏激,然而他一直目標清晰堅定,亦切實活出他的理想。相比起滿口社會仁義道
德,卻容不下不同意見,只知吃喝拉睡爭名奪利,但從未想過自己人生的意義的大多數,至少他活過。
片裡其中一首歌曲Society的歌詞說:你認為你要的往往比你實際所需的多,但當全都擁有以後,你就不自由了(You think you have
to want more than you need, until you have it all, you won’t be
free)。有了電風扇,便想要冷氣機,但實際所需的,不過是一把大葵扇而已。每天營營役役的賺錢,最初是為了三餐一宿,後來變成為了需要以上的想要,逐
步為自己建起物質的牢獄,再也走不出去。無止盡的慾求,讓人離開自己的天命愈來愈遠,也跟自己的靈魂從此斷了線,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
神話裡的男孩,必需經歷艱苦困難,面對強大挑戰,展現勇氣智慧,才能長成為英雄。姑勿論對主角的想法認同與否,他對追求自己理想的堅持和勇氣,都是現世人
所缺乏的。當花甲翁提議要收養主角時,主角回應說待他從阿拉斯加回去時再商量,和主角臨終時浮現回家與父母相擁的場面,都表示主角並非要從此長居荒野──
尤如英雄在成長的歷險旅程之後,最終還是會回家。
我們這等芸芸眾生,放不下家人朋友,捨不得錦衣美食高床軟枕,只得埋首電影作夢療傷。也正好反思一下,在過餘的物質生活裡,還記得自己的夢想嗎?還有勇氣去追夢嗎?
Into the Wild, directed by Sean Penn, written by Sean Penn based on the original book by Jon Krakau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