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6

對號入座

常會拜訪別人的部落格。當中有認識的朋友,也有只是碰巧在網路連結到,喜歡讀對方的文字,而成了忠實讀者。

生活在群體社會中,身邊發生的事情和引起的感受,往往都成為文章的材料。畢竟寫,是為了抒發或記錄自己。所以在網友的文章中,會看到自己或朋友的影子。讀大家的社交圈子有重疊部份的朋友的文章,如果有跟描述接近的共同朋友,更會聯想起文章的現實主角來。

有時遇著喜事好事,我們會提及主角的名字或以initial代表,其他事件則多數選擇姑諱其名或化名,因為前者是真心祝福感謝某位朋友,後者則多是針對事 件或行為,而非個人。對於從未深入了解、萍水相逢的人,怎能談得上喜歡或不喜歡?我們只是看不過眼那種行為而已。有網友看到在公園的昏暗角落,兩位女生在 互相愛撫手淫,而感到噁心;有男博客認為穿超低腰褲露大半股的女生有損市容;有酒友不齒在夜場裡的女生首次見面便向男生投懷送抱;有朋友鄙視室友的男友, 因為男方明知女方已懷有身孕卻遲遲不肯決定要承擔結婚或狠心分手;我也討厭有人在公眾地方挖鼻孔剪指甲。這些都正反映著作者的個人行為取向、價值觀和道德 觀,卻是對事而不對人。

所以當你讀別人的文章,聯想起某某,切莫當成作者對某人的批評攻擊,若作者指名道姓那當然作別論。那往往都是你的詮釋,正是你自己對某人的看法(如果你不認為那人正如文中所述,又怎會猜想是那人?)請別再硬說成是作者不喜歡某某,滿足個人口舌之慾卻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有時也會有對號入座的時候。「那說的是我嗎?我有這樣做嗎?」作為自我反省,那倒是個很不錯的提醒。凡人而已,對自己和對別人有雙重標準也不奇怪,只要及早察覺,再自行選擇要調整還是繼續便好。可惜真正主角往往只會讀完一笑置之,反而不知不覺。

當然也會有不識趣的當面問起:「你寫/說的是某某嗎?你不喜歡某某嗎?為什麼?」我喜歡不喜歡誰跟人何干?如果我說我喜歡「界手」,然後你問我為什麼,我 倒還會理解為關心。如果我只是有我的喜歡或不喜歡,而這些喜歡不喜歡不會傷害到自己或別人,也從不要求別人認同或跟隨自己的喜惡,實在看不出為什麼要被人 干涉或說服成同一陣線。

最高境界自是無愛無惡。自問卻還只是個凡人。我就是有喜歡有不喜歡,無須有任何原因。請別再「懶」清高自欺欺人的口裡教訓著不應有喜歡不喜歡。老實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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